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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丰富校内课后服务活动内容,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行为,助力学校特色品牌创建,根据海安市《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的实施办法》(海教发[2021]26号),经过机构报名、资料初审等环节,拟邀请1家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校1个项目的课后服务工作。现公示如下: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机构名称 |
1 | 艺术 | 架子鼓 | 海安红果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公示期2月22日~24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校校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513-88782885。最终进入本校参与服务机构由市教体局审核确定。
特此公示。
海安高新区田庄幼儿园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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